“金并?”班杰明倒吸一口凉气,回想几年前,自己那时还没有遇到格勒和布鲁克博士等人,只是单纯地想要吞并周围的农田。

    班杰明想用暴力威胁周围农场主,就想要有自己的武装力量,恰好赶上金并途径路易斯安那州,在沃尔沃斯县城落脚,班杰明托人向金并传达了想要见一面的意思,被拒绝。

    也正是金并的拒绝,让班杰明和布鲁克博士搭上了线,上了这条下不去的贼船——

    班杰明在四处联系黑帮势力的过程中,一家有军方背景的武装势力和班杰明一拍即合,但当时班杰明没想到这是引狼入室。

    这家叫做秃鹰的黑帮势力鸠占鹊巢,渐渐控制了班杰明,这也让班杰明从扩大农庄、垄断市场的黑心农场主,变成了秃鹫收购这片区域所有地皮的傀儡和遮布。

    后来经过接触,班杰明才逐渐了解到,掌握着秃鹫的是布鲁克博士,他的最终目的竟然是将这片广阔的农场变成生化实验场。

    如今积重难返,在布鲁克的裹挟下,班杰明不得不接受自己傀儡的角色。

    “我听说金并身体素质极强,甚至能徒手打败部分变种人。”班杰明听说金并单枪匹马要杀过来,心中打起了鼓。

    “你说的没错。”格勒点点头,“不过他就算再强,也远不及复联中的任何一员,甚至连强一些的变种人都不如。

    归根结底,他只是一个身体素质极佳的普通人而已,既然是普通人,那就怕子弹和火炮。

    我们这里的武器充裕得很,金并很强,我们需要谨慎,但也不用惧怕,对付他很简单,只要把子弹送进他的脑壳行了。”

    与此同时,一辆汽车行驶在田地间的小路上。

    夜晚早已降临,天空湛蓝近黑,稀疏的星星像是散落的碎钻一闪一闪的,空旷的田野飘来粪便腐臭和植物清香的混合味道,路两旁“吱吱喳喳”是不知名的鸟儿和虫叫。

    汽车上是两个人,金并和劳拉。

    两人在将汤姆的尸体简单处理之后,趁着夜色开车出发,驶向班杰明的别墅。

    劳拉有些担心:“金并,我知道你很厉害,但是班杰明那伙人是持有枪械的黑帮,而且我们就这样闯进他的住宅,他们是有权利直接将我们击毙的!”

    金并道:“他们确实有权利,但是他们没有能力。”

    金并在越狱之后,从来就没有给自己找一把手枪的想法,因为在战力在超过3W之后,市面上可以见到的手枪的威力就比不上拳头了。

    就拿汤姆的这把手枪来说,单发子弹的攻击力只有30,对于普通人100的血量,如果一枪爆头加暴击的话,可能打出乘以四倍,也就是120点的伤害,一击毙命。

    但是对于金并来说,这和自己一拳的威力相差无几,而且手枪相对于拳头还有很多缺点——